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1-12-23

 

一、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和管理运行档案。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该机附带的各种资料(说明书、合格证、电路图、装配图、附件清单、装箱单证等)及设备技术卡片(验收报告、维修、校验记录等)。管理运行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台套数量、实验运行情况、维修管理情况等。

二、使用仪器设备,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。使用贵重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技术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。

三、实验室实验员对所属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,未经实验室负责人的同意,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、调换、借出或拆分。

四、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仪器和设备的借还制度。本校教师因教学活动借用贵重仪器,须经实践教学主管部门批准,并按期归还;一般仪器、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,办理必要的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。归还时,如仪器设备外观、性能完好,实验员应及时在借用记录上注明。凡有毁损者应按价赔偿,或自行购置同样的仪器或设备作为赔偿。借出仪器到期不还,实验员应按期催要。

五、学生不得借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。如果因课程所需必须借用的实验室一般仪器和设备时,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并报经实践教学主管部门批准,按仪器价格缴纳50%的押金、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外借并按期归还。借用期间,外借设备由任课教师统一管理,任课教师对所借用的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。归还时,如仪器设备外观、性能完好,实验员应及时在借用记录上注明并退还押金。凡有毁损者应按价赔偿,或自行购置同样的仪器或设备作为赔偿。借出仪器到期不还,实验员应按期催要。

六、实验员因管理不善造成仪器设备丢失,要照价赔偿。

七、学生因没有完全按照实验操作规范而造成仪器使用损坏者,应按仪器原价的100%赔偿或自行购买同样全新的设备作为赔偿。对于学生严重违反操作规程、嬉戏、故意破坏等造成的损失,除了按价赔偿以外还要上报学院给予严肃的处理,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八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,确保实验正常开设。发生故障要及时修理,精密贵重仪器发现故障,应及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及实践教学主管部门,并送专业维修点或返厂修理。在维修时要作好维修登记,简要记录仪器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修时间。

九、每学期开学前或放假前,由实验员负责上报实验设备维修单给实践教学主管部门,确保新学期实验设备的正常使用。

十、因正常实验教学自然损坏的仪器和设备,需要报废处理的,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书面手续。

 

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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